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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真分手,真真假假谁人清--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6-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齐雨(化名)结婚七年,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已经五岁了,很快就要上小学了。为了孩子上学择校的问题,齐雨丈夫跟她商量,把他们现在住的大房子卖了,换一个学区房,而且为了少交税,最好办个假离婚,等买了学区房再复婚。

      齐雨虽然觉得为了卖房买房办离婚挺不是滋味,但经不住丈夫劝说,又见确实能省下不少的税费,也就同意了。不久,二人至民政局办了“假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写明现在的房子归齐雨丈夫。

      半年后,学区房买完了,齐雨女儿也进入了理想的小学,一切似乎都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但是齐雨丈夫迟迟不提复婚的事,齐雨提起时也被丈夫打岔过去,而且齐雨丈夫开始回家很晚,有时甚至夜不归宿。最终齐雨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人了,齐雨提出离婚分财产,却被丈夫提醒他们现在不是夫妻,不用离婚,也没有什么财产可分,齐雨一下子懵了。

【律师提醒】
       民政局的离婚手续没有假的,一切都是真的。办了离婚手续,夫妻关系就真的解除了,想要恢复得双方自愿再办理结婚手续,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而另一方无权强迫。齐雨夫妇的离婚协议里已经写明财产分割,房子归男方。这份协议的形式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侵犯任何人的利益,也不存在威胁强迫的情形,除非齐雨能够有证据证明该协议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该协议即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