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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规定:家里暖气不热,是不是等于物业费就白交了?--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2-1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入冬以后,每个小区的供暖情况也不一,有些小区非常暖和,而有些小区暖气就处于低温运行状态,不仅如此,这些暖气温度不符合规定的小区物业,一般也怠于履行维护修缮的义务。

      那么如果物业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业主是否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或者供暖费呢?

【律师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如果物业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亦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其违约行为,法院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可以适当减少业主应交的物业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