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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是补偿,并非遗产也无法继承!--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4-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在继承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继承人主张分割单位给被继承人发放死亡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的情况,但是法院很难在继承案件中予以处理,除非整个案件本身可以调解,否则得等法院处理完继承纠纷后,再另行起诉解决。

继承法规定的遗产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单位或其他组织发放的死亡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等是被继承人死后得到的补偿,而这部分补偿并不是补给被继承人本人,而是补偿给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所以这部分财产性质并非遗产,而是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共有财产,由此在诉讼中就会将这些财产进行诉讼拆分,所有继承人得再立共有权诉讼纠纷,申请法院予以处理。

在此向民众普及案由与诉讼的关联性,在诉讼中一个纠纷只能对应一个案由,虽然是同类问题也不能在一个诉讼中解决两个案由的法律问题,所以此类案件最好继承人之间可以达成一致性调解,否则就会增加诉累,不仅劳民伤财,也会伤及亲属之间的感情,希望大家了解这类案件的诉讼特点之后,能够和谐的化解家庭矛盾,“家和万事兴”,愿普天下所有的家庭都能美满幸福、仁和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