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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劳动法:公司本月定的新制度,能用来开除上个月违规的人吗?--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7-1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小张的同事中不少人有抽烟的习惯,公司以前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大家要是烟瘾犯了,还是都到楼梯间或者楼下抽烟。上个月公司颁布了一些规章制度,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了:员工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违者公司有权开除。然后两天前人事经理找他谈话,说通过查看监控发现他上上个月在公司里抽烟。小张回想了一下,那天他加班到很晚,实在很累了,就没有到楼梯间而是在工位上抽了根烟缓解一下疲劳,没成想被监控拍到。人事经理的意思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他被开除了。

小张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公司的制度是上个月才定的,那他上上个月的抽烟行为能算违反规章制度吗?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基于管理需要而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当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合理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就相当于公司内部法律,既然这些规章制度已经按照程序制定颁布,则员工理应遵守,违者应按照规章制度处罚。但是法律的适用有一项基本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即任何法律规则不得适用、指导、评价其生效之前的行为,这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认同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司的规章制度既然是公司内部法律,那么也应遵循该基本原则。小张在办公场所抽烟的行为发生在公司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根据上述基本原则,不能用后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评价、惩罚小张之前的行为,所以公司无权以此事为由开除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