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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一字之差,法律关系、诉讼时效、诉讼管辖都不同--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7-2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1、 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既是债权凭证,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本身又说明法律关系即借贷关系,是原因与结果的合体;而欠条只是债权凭证,说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欠条本身不能证明法律关系,欠条是结果,不是原因,形成欠条的原因才是法律关系,例如因买卖关系形成的货款欠条、因劳务关系才形成的劳务费欠条等。

2、 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

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如果约定付款时间,则诉讼时效自付款时间届满时起算;但如果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自出借人要求还款时起算诉讼时效,而欠条为约定付款时间的话则自写欠条时起算诉讼时效。

3、 诉讼管辖不同

借条在未约定诉讼管辖时,可以在被告所在地,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按照合同纠纷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原告所在地。

而欠条的管辖,除看约定外,还要视欠条的基础法律关系而定,例如因不动产纠纷而产生的欠条,就要在不动产所在地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