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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义务还要继父母承担吗?--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8-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五年前,李国栋(化名)与张婧(化名)结婚。张婧此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还带着一个5岁的女儿小花。因为爱情,李国栋对这些都没太在意,反而生活让这对继父女见的关系越来越好,小花也从心里接受了这个爸爸。

虽然视如己出,但小花毕竟不是亲生骨肉。李国栋的老娘也一直催他再要个孩子,为老理解传承香火。李国栋多次与张婧提出想法,都被张婧言辞拒绝。李国栋新生疑惑,在逼问下,张婧承认自己已经不能再次生育了。

迫于多方压力,李国栋提出离婚,但是随之又有了一个问题,张婧反而要求李国栋承担小花的抚养费。李国栋需要对小花承担抚养义务吗?

律师分析:

1.生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而小张与小花之间为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二人关系的基础是小张与小李的婚姻关系。

2.随着小张与小李婚姻关系的解除,小张与小花之间继父与继子女关系的基础不复存在。

3.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第13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文丨杨博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