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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期把孩子姓改了,我不给抚养费,行不行?--田留苗律师
发布时间: 2020-03-0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2016王然与宋冉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二人6岁之子王小然由母亲宋冉抚养,王然每月5日按照1500元的标准向宋冉支付王小然的抚养费。2018年宋冉再婚,将王小然的姓氏改为随继父张氏(张小然)。后,王然得知此事,拒绝支付抚养费。宋冉咨询律师如何替孩子维权。

【律师分析】

本案的情况在生活中常见并不稀奇,但本案中有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问题,即支付抚养费与私自改变子女姓氏在法律上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问题。

首先,子女的姓氏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随父姓、亦可随母姓。子女姓氏在孩子出生时已经确定,配偶双方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应随意变更子女姓氏。

其次,父母离婚并不能导致父母子女关系的消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和教育之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无论宋冉将孩子的姓氏变更为什么,王然都必须支付其子王小然的抚养费。而宋冉擅自变更王小然的姓氏之行为亦不合理合法,应当恢复二人之子王小然的原姓氏。

王然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宋冉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宋冉私自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王然可以姓名权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子女原姓氏。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99条;

《婚姻法》第22条、第23条、第3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