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民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民事

说民事
2020学法丨律师是否有权到派出所调阅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金涛律师
发布时间: 2020-04-0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依法受法律保护,应于保密。但是,在国家赋予了律师在司法活动中调查取证的权利,例如律师依法到公安机关调取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然而,在某些地方也存在着以个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拒绝律师调查,进而发生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公安机关应依法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手续的情况下,应予配合。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该法条明确规定律师的行为为调查取证,并且内容为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公民信息不是其所承办法律事务的证据等有关情况,且该法条规定的是律师的权利,并未规定被调取单位及个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