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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要慎重避免--金涛律师
发布时间: 2020-09-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在日常生活中,乔迁新居本是一件大喜的事情,但是由于邻居装修装大门严重影响自家的开门进出,让老张很是烦心,经与邻居赵某沟通无果,无奈起诉法院要求赵某恢复原状。

老张和赵某是某小区的住户,两家是斜对门的邻居。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入户门均为内开式。入住后,赵某将入户门改为外开式。老张发现赵某家门开启时自家的门无法全部开启,给老人进出造成极大不便和安全隐患。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自行将入户门更改为外开防盗门,更改的户门开启时,必然使户门之间的距离进一步缩短,影响双方的通行。且如有居民在楼道内停留时,防盗门突然外开有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因此法院判决赵某拆除外开门,恢复为原内开式。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充分说明邻里之间融洽、和睦的重要性。生活中一些事情如果处理不当则会影响邻居生活,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邻里关系,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此外,对于邻里间的纠纷,建议大家首先要加强自我监督和规范;其次要各持宽容态度,积极与对方协商;最后,协商不成可找居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解决,避免诉讼导致邻里关系更加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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