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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丨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之间有哪些区别--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20-11-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诉讼程序、举证规则、证明标准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简单总结民事案件证明规则为“优势证据取胜”,体现证据证明标准为高度盖然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定”第73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也就是说民事案件的审理并不是一个追求客观事实真相的过程,法院会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证据更占优、处于明显优势的一方胜诉。

而刑事案件证明规则为“疑罪从无”,也就是在整个定罪的证据链条中某一环节断裂、出现不确定因素,应推定被告人无罪。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定罪证据体系必须达到确实、充分并且综合全案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可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否则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由此可见,从理论法学上来讲,刑事案件应该是一个求实、求真相的过程,虽然司法实践中很难达到立法追求的理想状态,但是法律规定确实使得公安、检察机关在证明犯罪过程中,要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而且这种责任近乎于苛刻,刑诉法的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普通公民的最大人文主义关怀,因为人命关天、自由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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