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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适用--王子昌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8-1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的适用对象
       缓刑分为可以宣告缓刑和应当宣告缓刑。

      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况: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况,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三、缓刑的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五、缓刑的考察
       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并实行社区矫正。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六、缓刑的后果
       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再犯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 公开予以宣告。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