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刑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刑事

说刑事
“不就是欠了银行几万块钱”,怎么就成了刑事犯罪了?--王珂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9-1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王老汉最近突然接到了儿子同事的电话,称其儿子在北京“犯了点事被抓起来了”,可是电话里其同事又表示“就是欠了银行几万块钱没还”,一头雾水的王老汉千里迢迢从甘肃赶到北京,从派出所得知其儿子已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

王老汉赶紧委托了律师进行了会见。会见过程中律师发现,当事人往往对于信用卡的使用及信用卡透支后恶意拖欠的法律意义认识不足。
王老汉的儿子王先生毕业后一直自主创业,2015年银行见其银行流水很多就给其办了一张透支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2016年年初因资金周转问题王先生就透支了10万元,因生意一直不景气,王先生虽经银行多次催缴但一直没有还款,而且还自认为“只是民事纠纷”,“大不了银行起诉我”,“只是没还钱没啥大不了的”。直到因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王先生仍旧天真的认为“把钱还了就可以把我放了”。

刑事案件过程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对于自然人、法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过程,并非私人间的民事纠纷。本案中,控诉犯罪嫌疑人的是代表国家的检察机关,并非银行。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要根据恶意透支的金额分别量刑: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下,追究民事责任。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王先生的行为,不仅仅是信用卡使用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更符合了刑法上所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属于“数额巨大”的行列,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王先生不积极还款履约,面临的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