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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用完入学指标就退房,房东能否要求赔偿?--方其先律师
发布时间: 2017-12-1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老张在北京某区有一套闲置学区房打算出租,小王家中孩子刚到小学入学年龄,因此希望租用老张家中的学区房。小王向老张请求使用房屋学位名额,并承诺将连续承租六年,老张遂同意。

      2017年3月份,老张与小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六年,小王一次性支付了半年租金及两万元保证金,但合同中未约定入学登记事宜。其后,老张为小王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小王用该套房屋地址作为其子办理入学,并配合提供了相应文件手续,小王孩子也顺利获得入学资格并于2017年9月就读房屋所在地重点小学。

      但在小王孩子入学后不久,小王便以房屋空调不给力、房间隔音效果差等理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在老张拒绝之后,小王遂交还钥匙搬离房屋不再交纳房租。因小王孩子使用了入学指标,而当地入学政策是“每套房屋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因此该房屋入学指标需六年之后才可再次使用,必然会影响房屋租赁价值,老张遂要求小王赔偿占用入学指标的损失。

【律师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而因老张与小王双方未将入学登记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约定,老张主张要求小王赔偿占用房屋入学指标的损失缺乏证明,较大可能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但小王提前退租违反合同约定,应就提前退租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老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王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出租学区房涉及入学指标事宜需书面约定详细,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期限、租金、违约责任,以防租户用完入学指标就退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