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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学法丨单位行贿罪是如何规定的?--王旭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2-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如果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以上不满二十万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单位行贿罪立案追诉: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除此之外,如果是为了某一确定的不正当利益,事先进行“投资”,那么超前贿送只是行贿过程中的一个策略,这样可能构成犯罪。

同样,如果行为人在受托人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就允诺或暗示事后贿送财物,而且事后也确实给了受托人财物的,这种情况行为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和行贿行为达成一致,具备了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