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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王佳楠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1-2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构成要件】
       名誉权纠纷是指因公民或者法人的名誉权受侵害引发的争议。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为:受害人名誉受损,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首先是受害人名誉受损。何为名誉,名誉是特定人所受到的与其品行、才干、功绩、职业、身份等方面的社会评价的总和。而个人的名誉受损就是指个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如果侵权人的言语包含贬义词语,足以使他人对贬义词语所定义的受害人和事件产生较低的社会评价,并且对受害人今后的一些社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受害人名誉受损。

      其次是行为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如果侵权人使用的一些贬义的词语,丑化受害人的人格,损害其名誉,并且有公开的传达上述信息,可以认定为行为违法。

      再次就是因果关系,名誉受损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就是行为人的过错,侵权人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胡乱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就可以认定侵权人存在过错。
 
【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以上的各个方式都是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的方式,侵权人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