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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触犯刑法,原因竟是痴迷“枪支”,也因网购心爱之物获刑!
发布时间: 2019-04-2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钱某从小迷恋枪支,周围亲友都知道钱某是“枪痴”。2017年4月,钱某花2500元从电商平台购买仿鲁格的气手枪一支。2017年5月,钱某再次花1200元从电商平台购买仿M1911气手枪一支。后钱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钱某购买的两支仿真枪枪口比动能分别为3.14、2.73焦耳/平方厘米。

那么,钱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呢?

【法律分析】

很多枪支爱好者,对于枪支的种类和型号都有颇深的了解,同样喜欢收集各种型号的仿真枪,由于对于枪支类法律规定及枪支的认定标准缺乏必要的认识,理想化的认为网上售卖的仿真枪与真正的枪支有实质性的区别,可以随意购买和收藏。

在本案中,钱某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仿真枪,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喜好,但我国对于枪支的认定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公安部发布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钱某购买的两支仿真枪经鉴定,枪口比动能均超过枪支认定标准,应认定为枪支。

因此,钱某的行为系非法买卖枪支的行为,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