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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打官司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侯正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2-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诉前财产保全是不同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一种方式,优点在于能够快速的实现保全的目的,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但诉前财产保全由于法院还没有受理案件,所以审查相对比较严格。

      首先,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的是法院的立案庭。几乎每个法院都会有一个窗口负责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的事项,有的是专门的窗口,有的是既办理正常立案,也可以办理诉前财产保全。在办理时最好是向导诉台或者是取号窗口详细的咨询清楚。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紧迫性。第一点好准备,毕竟要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都会有具体的诉求,正常准备立案材料。第二点相对更重要,准备起来难度也更大。怎么证明存在紧迫性,很多事情在发生之前无法用证据证明紧迫性,一旦事情发生了,紧迫性有了,但可能也丧失了实际的意义。所以还是运用证据规则的规定,积极的准备紧迫性的证据。报警记录、录音录像、书面证据等等,证据的种类不限,但必须向法院证明确实存在着紧迫性。

      最后,就是担保物的提供。法律规定,诉前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实务中一般要求全额担保。担保物可以是现金、房产等传统担保物,也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保函。现在法院对保函的格式已经提出的新的要求,相对比之前要更加规范。在办理具体的保全手续时要和法官提前沟通,对保险公司保函的具体要求。

      紧迫性是诉前财产保全的核心问题,是否存在、如何证明,是需要我们着重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