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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这些收费到底该不该归物业所有?《物权法》早有相关规定!--侯正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5-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物业公司该收取物业费吗?读者可能会说,这当然要收啊,人家提供了物业服务,就应当收取物业费啊。但,事实可能并不这么简单。

首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在小区停车若不是自己购买的车位,是不是需要交停车费?交给谁了?是不是交给了物业?小区里在固定的地方,比如电梯中,是不是有贴一些广告牌?有的物业甚至贴出提示,不能私自张贴广告,你是不是还觉得这物业还挺称职的,维护小区的整洁,不让随意张贴小广告。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广告的广告费交给谁了?是不是物业公司?

再问大家一个问题,上述的这些费用,也可以说是收入,是不是应该归物业公司所有呢?广泛存在的现象并不一定就是完全合法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中的墙壁、空地、电梯等公共部位,都属于是小区业主共有的,也就是产权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提供小区管理、服务的主体,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公共部位并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而物业公司并不享有这些权利。

说到这就清楚了,小区的公共停车位的停车费、电梯间的广告费等收入,都应当是小区业主所有的,并不应当归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收取后亦应当返还给小区业主。

但您家小区的物业返还过这些收入吗?若没有返还的话,您觉得现在交的物业费是不是有些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