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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房屋返租协议对购房者有哪些风险?--侯正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8-1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市面上有这样一种房屋买卖现象,就是在开发商处买了房屋之后,开发商又同时签订协议,将房屋留给开发商实际使用,并按照合同支付租金。这时一般签的协议是委托经营协议,内容是开发商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对外出租。这种房屋买卖现象在前几年持续的存在,现在集中出现了矛盾,笔者购买时需谨慎。

1、此类房屋的实质

这种买卖方式的房屋一般都是商业用途房屋,一般都是商场中的一个铺面,类似于大商场中的一个小店铺,每个的面积都不会很大。开发商为之后出租方便,所以要统一经营,统一出租,经常会出现几家业主的房子一起出租给某一商户的情况。这种销售时一般的宣传卖点就是之后商业会非常的发达,人流量大,房子日后肯定会升值,期间还能收房租,有收益,肯定不会亏。实质上,开发商在其中即充当了卖房人,通过出售房屋进行盈利;又充当了二房东,通过转租房屋进行收益。开发商属于获利最大的一方。

2、购房者的风险

若此类房屋日后真的可以正常经营,有租户承租,人流量大,购房者一般都不会出现什么风险。房屋在之际出租中,返租租金正常可以收取,日后返租协议到期,还可以自行对外出租。但既然开发商采取此种方式,就存在房屋位置不好,人流量不大,日后无法发展的问题,此时,房子实际无法对外出租,整体不能形成商业氛围,房屋闲置。一旦返租协议到期,返租租金无法继续收取,房屋只能闲置,再加上房屋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再行出售都非常困难。此时,购房者的风险就非常大了。

正是由于上述的原因,购房者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一定要非常慎重,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房屋地段,是否能够孵化出成熟的商业氛围,不能轻信销售的一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