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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关于农村宅基地你要了解的3个法律问题--周文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8-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一、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 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使用宅基地修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