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房产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房产

说房产
2019,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宅基地房屋能买卖吗?--侯正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0-0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意见,2020年1月1日施行。该修订意见中对现行农村的土地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正,农村的土地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了。在土地管理法未修订之前,农村宅基地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流转,不能对外进行买卖,修订之后可以了吗?

先来看看新法中能够进入市场的是什么地。农村土地中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塘等农用地,还有包括用于建设住宅的宅基地,还有就是村集体建设用地了。新法中明确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后,通过出租、出让的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此处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并不是同一法律类型。所以,在现有条件下,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仍然不能对外进行买卖。

虽然新法实施后,仍然不能进行对外的买卖,但对于宅基地房屋的退出有了新的规定。新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可见,若是进城的农村村民已经不需要宅基地了,想要转手,可以通过有偿退出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补偿,进而将闲置不用的宅基地转化成一定的收益。

新法仍未实施,实施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出台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广大读者可以持续的关注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