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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周文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0-3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但法律对通知的形式未作具体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但如果采取了其他的通知方式,其效力如何确定,以下几点请各位债权人注意!

一、法律并未具体规定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因此,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最好采取书面通知形式,以减少诉讼纠纷。

二、若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应保证债务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债权转让的事实。因此,若采用登报的方式,应选择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履行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从而使得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三、即使债权人在债权转让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但债权的受让人直接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寄送起诉状的方式可以作为合法的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