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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简述--侯正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1-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吴水与李结均系同村村民,两家相邻居住,吴水在西,李结在东。2018年12月,李结将自己院内的用水管道安装关截阀门,致使吴水家无法用水。该管道系吴水家唯一的饮用水取水管道,系由村委会统一修建安装。吴水向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李结将自来水地下主管道设置的截门清除;2.判令李结赔偿吴水不能正常用水期间产生的损失1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案中,李结与吴水相邻而居,两家均通过自东向西接入的用水管道取水生活。李结未经吴水许可擅自在通过其家院内的管道上加装截门,截断吴水家的取水途径,违背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承担的与邻为便的义务,其行为对吴水的居住生活造成妨碍,应对该妨碍予以排除及补救。另需说明的是,涉案取水管道铺设及使用年限较久,双方当事人应根据现场客观条件和各自生活需求,合理利用管道线路,相互协调维护或者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妥善处理与取水、排水有关的矛盾纠纷。

法院判决:李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在其院内自来水地下主管道上设置的截门清除。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9.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