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房产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房产

说房产
2019学法丨在打印遗嘱上摁了手印也不能避免无效
发布时间: 2019-11-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逐渐提高和智能应用的广泛普及,经电脑打印及其他电子形式的遗嘱形态也渐渐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很多立遗嘱人认为,只要打印遗嘱记载的内容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愿,再加上自己的签名,摁上手印,百年之后这份遗嘱自然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可是这样一份打印遗嘱,真的能经过法律的推敲吗?

广西案例:

被继承人育有两子,后收养了第三子,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生子持有一份摁有被继承人手印的打印遗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全部财产,养子对遗嘱不认可,后经法院审理无法认定该遗嘱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从而否认了该份遗嘱效力,判决遗嘱无效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审理要旨:

我国《继承法》对遗嘱形式的严格规定,主要是因为遗嘱是自然人处分其合法财产及其他身后事宜的重要文件,对立遗嘱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法律上严格规定遗嘱形式,有利于保证立遗嘱人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而非受胁迫或欺骗所为。因此,法律明确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或两个见证人在场等各种规定。而打印遗嘱是一种由电脑文档经打印机而成的纸质文件,在撰写遗嘱电脑文档过程中,如若非立遗嘱人亲自操作,则会导致遗嘱有可能出现删改、编造等损害立遗嘱人权利的情形,所以在证明打印遗嘱效力时,需要附加更多能证明“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的证据,才能证明打印遗嘱的效力是否合法。

律师提示: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分别对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遗嘱形式的合法要件作出了规定。在立遗嘱时,务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避免遗嘱效力被否定,而引发家庭成员之间不必要的矛盾和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