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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员工长期在家,医疗期过后,企业该怎么办?--侯正律师
发布时间: 2020-05-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张先生刚50多岁,但不幸查出患有癌症,于是长期在家进行休养治疗,无法正常上班。对于张先生的用工企业来说,需要如何处理呢,张先生又享有哪些权利呢?

1、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期的要顺延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患病的享有一定的医疗期。而医疗期内的意义即在于在医疗期内,用工单位不能擅自因职工患病为由进行辞退。且,如果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的劳动关系要顺延,用工单位亦不能以不续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2、患癌症的医疗期多长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职工患病的,享有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实际病情有所不同。另,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癌症属于是特殊类疾病,医疗期为24个月,到期后经社保部门批准还可以进行相应的延长。

3、医疗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吗?用工企业可以如何处理?

医疗期满后,员工无法参加原工作岗位的,用工单位可以调整期工作岗位。期满后,如果员工仍需治疗无法参加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选择为其向相关社保部门申请延长医疗期。但,要明确的是,医疗期满,双方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时,劳动关系并不会自动解除。用工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需要长期进行治疗,无法参加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选择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使其享受退休待遇。

读者们需要注意,本文阐述的关于医疗期的特殊规定,是基于癌症患者的相关规定,其他患病职工的规定有一定的不同之处,还是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