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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邻里间相邻通行纠纷简述--付雪薇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1-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事实经过:楚曲系天天小区5-1-102房屋所有权人,李默系天天小区5-1-103屋所有权人。楚曲从102号房屋房屋出行必须经过103号房屋房屋前的通道,103号房屋房屋入户门原为向内开,后李默购买该房屋后将内开门改为向外开门。该门向外开给原告正常出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楚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李默将103号房屋入户门由向外开改为内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通风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案中,102号房屋房屋入户门与103号房屋房屋入户门之间的距离仅80cm左右,涉案房屋之间的走廊较窄,且该走廊系进出102号房屋房屋的必经通道。被告将103号房屋房屋的入户门改为向外开启,侵犯了原告通行安全,对原告的通行造成不便,故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判决如下:李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103号房屋房屋入户门改为向内开启。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0. 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01. 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