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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罚100、未完成业绩罚200,公司罚款于法无据--李彦军律师
发布时间: 2020-06-2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问题]

张三成立了一家公司,作为公司的老板,张三对员工的要求非常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并规定员工如有违反,公司可以进行警告、罚款、直至开除。

赵四作为公司员工,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对赵四罚款五千元。赵四对此不服,找张三理论,认为公司罚的太多,本月工资还不够抵扣罚款。张三认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对赵四进行处罚,公司没有错误。到底公司能不能对赵四进行罚款呢?

[分析]

首先,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规定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可以对职工进行罚款,但是该条例已经被废止。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企业有权对职工进行罚款,因此,公司对职工进行罚款,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罚款涉及员工的重大利益,在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拥有罚款权的情况下,即使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罚款事项,仍然难以获得支持。

那么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存在过失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难道公司就没有任何处理手段了吗?

一方面,公司可以设置完善的工资结构,比如将绩效工资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规范与否的标准,如果员工存在过失或者不合格,公司可以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员工的绩效工资进行核减。

另一方面,如果因员工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可以在工资中进行抵扣,但是每月抵扣部分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的损失,相当于对过错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