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公司

说公司
员工口头请假被记旷工开除,职场人千万不要小看公司的规章制度--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5-1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作为职场人尤其是“职场老油条”,凭借资历、关系简化工作流程应该是大家得心应手的技能,但有些时候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要求同样需要重视,避免由于不合格操作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事件回顾】

老张在公司干了4年多,从公司刚成立不久到慢慢站稳脚跟,算得上是公司里的老人,虽然职位不高但和领导、同事相处得都十分融洽。

今年1月,老张家里出了点事,由于走得匆忙,老张只来得及口头向领导请了一周的假,假条一时间没来得及写,但是后补假条这样的事对于老张来说也没少干,所以他也没放在心上。

可让老张没想到的是,一周后老张才刚上班就被人事告知由于自己连续旷工一周的时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一开始,老张以为是公司弄错了,赶忙找到领导、人事沟通,可得到的结果却是公司的决定并没有任何问题,要求老张尽快办理好交接工作。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老张不在的这一周,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开除工作能力一般,但资历老的员工,老张这也算是撞到了枪口上,只能认栽。

可老张并不服气,明明自己请了假领导也批准了,公司辞退自己的决定是违法的,于是老张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自己赔偿金。

可最终结果是,老张不仅输了劳动仲裁,一审也被法院驳回了全部的诉讼请求。

【事件分析】

1.公司开除老张的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而老张的公司规章制度当中也有写明,“员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且在入职时公司已经向老张公示了该份规章制度,并且由老张签字、确认。

所以公司以此为由开除老张属于合法行为。

2.老张明明请了假,为什么法院还是驳回了老张的诉讼请求?

虽然老张坚称自己已经请了假,但是由于并未填写假条,也未保留与领导之间有关请假的聊天记录,所以老张并不能提供任何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所以老张自己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且在老张请假期间,公司曾向其邮箱、手机发出要求复工的邮件、短信,但由于老张被家事所困没有第一时间处理,这也是导致现在不利后果的原因之一。

【总结】

公司规章制度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所以在这里奉劝各位“打工人”一句,该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还是要遵守的,不仅是为了完成工作,也是为了给自己维权留下一个保障。

关注东友,每天了解一个法律知识,万一有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