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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男入坑,同时失去两份3w+的工作,只因1封邮件!--程元第
发布时间: 2017-11-06来源:东友律师 浏览:
 
【案情】
       小程是一个纯粹的理科男,专门从事软件开发工作,虽然工作忙碌,但是月薪3万元的工作收入令他还是相当满意的。
       一段时间之前,通过朋友介绍,有一家新公司也在招聘类似岗位,月薪5万,而且工作地点离小程家很近,小程被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深深吸引,同新公司再三交涉之后,新公司给小程发了OFFER,并在OFFER中告知小程入职新公司的时间。小程非常的激动,立刻向原公司申请了离职,并以最快速度办好工作交接。可就在约定入职的前一天,小程突然被新公司电话告知,由于人员配置的变动,原本需要小程入职的岗位已经被取消。这就意味着,小程两份工作都丢掉了。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小程气不过,认为责任不在于自己,于是咨询律师是否能主张赔偿。
【律师观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律师认为,新公司发OFFER给小程,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并且在OFFER中确定了来公司入职的具体时间,而小程立即回复了该邮件,双方就入职新公司的意见已经达成了一致。而新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小程向原单位申请离职,丢掉了原本的工作,给小程带来了经济损失。故小程可以主张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文丨程元第 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