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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的情况下,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7-2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江燕(化名)与丈夫黄勇(化名)结婚9年,女儿刚上小学,夫妻两人感情还好,黄勇经商多年,收入不错,江燕也就安心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相夫教子。黄勇平常喜欢和三五好友赌博为乐,由于家里的钱都在黄勇手里,每个月他只是给江燕固定的家庭开支费用,在年节过生日的时候会给江燕买包、化妆品等礼物,虽然江燕多次劝说丈夫不要再赌了,但是收效甚微。

前不久江燕的爸爸突发脑溢血住院,在重症监护室呆了半个多月,江燕妈妈把老两口的积蓄都垫上了,还是捉襟见肘,面对日后未知的医疗费用,只能和江燕说,是否能拿一些钱给她爸爸看病。江燕多次与黄勇商量,黄勇都以最近生意不好做,流动资金紧张,手头紧等理由搪塞了过去,但依然经常晚上去和朋友喝酒赌钱,为此两人没少吵架,但是最终也吵不出什么结果。

绝望的江燕找到律师,询问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是否能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律师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是共同共有的,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因为只要共有关系存在,无法确定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另外从利于夫妻关系的稳定和谐的角度也不提倡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像上述案例中出现的情况,持有或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变卖,用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而另一方又不想离婚,如果不允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方无法获得救济,其结果有悖公平原则。

因此我国司法解释中有这样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本案中,江燕对其父亲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且其丈夫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通过法院来实现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