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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债主要注意,欠钱不还再有如下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6-2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钱,借出去的是感情,收回来的是仇恨!

钱,借钱见人心,还钱靠人品,更能让你认清身边的人!

欠债人欠钱不还本就让人深恶痛绝,再有以下行为,可就要面临刑事处罚了。

【1】欠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情景1#

一年前,法院判决被告王永利(化名)给付赵亮(化名)15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由于王永利未及时还款并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下赵亮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案件执行阶段,王永利仍不履行执行义务,并将大部分财产转卖他人,所获钱款也不知去向,直接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定,王永利对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

我国《刑法》规定,债务人对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欠债人非法获取债权凭证的

#情景2#

老王和老张几十年的朋友。后老张多次向老王借钱,每次都写有借条。还款到期后,老张把老王以还钱为由约出,手持利器将自己之前打的欠条全部抢走。

老王随后报警,迫于压力老张选择自首,被藏起来的借条也被找回。

法庭认定,老张为逃避偿还债务,不惜以暴力手段抢夺借条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判处老张有期徒刑4年。

有些极端欠债人为了消灭对外债务,往往不择手段,实践中很多欠债人被债主逼红了眼,不惜使用骗、抢、偷等违法手段,以夺取债主手中的借条,妄图销毁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惟一证明,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债务灭失,没有借条钱也不用还了。

这种人最后都可能会因为一时侥幸,被处以诈骗、抢劫、盗窃等罪名,而且刑满释放后钱也一分不少,都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