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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突发疾病去世,财产该由谁继承?关键在于《继承法》这1点--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6-2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再婚不在感觉难以启齿,慢慢被大众所接受。但重组家庭会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通性问题——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一旦继父母因突发情况去世,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如果提出继承遗产,往往是亲生儿女所不能接受的。

那么,没有血亲关系的继子女就真的无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案情回顾:

张亚龙(化名)和文娟(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同为从之前不幸婚姻中走出的两个人,相互吸引的不只是投缘和经历,更重要的是二人对生活有着共同的理解和对爱新的追求。

再婚时,二人各自带着和前任的女儿小亚(13岁)和小娟(10岁),生活在一起虽然有吵有闹,但之前婚姻的不幸让两个人更加懂得珍惜彼此,珍惜现在的小家。

也许是天下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结婚六年后,张亚龙突发脑梗撒手人世。因为张亚龙是家里独生子,父母健在,张亚龙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成为了整个家庭遗产战争的导火索。之前和睦家人也因为遗产分配打上法庭。

小亚认为,房产是自己父亲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小娟只是继女,非父亲亲生,房产与继母文娟和小娟都没有关系。因此,房产应该归自己和爷爷奶奶所有;

文娟则认为,自己与女儿小娟有权分配张亚龙留下的房产。双方就此争执不下,小亚将继母与小娟起诉到法院。

审判结果

经过审理,张亚龙与继女小娟之间长期共同生活,二者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因此,小娟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对于张亚龙的遗产,应当由文娟、小亚、小娟、张亚龙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人数平均继承。
那么,司法实践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该如何认定呢?

1.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亲生父母再婚后,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可以认定形成抚养关系。

2. 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这种情况下,即使未承担上述抚养费用,也应认形成了抚养关系。

3.如果是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也应认形成了抚养关系。

再婚家庭本就是不幸婚姻后的重新组合,相互依靠,相互慰藉,关系更加复杂也就感觉更加脆弱。,也更容易在意外发生时产生各种财产争议。

因此,作为重组家庭的家长,继父母除了再婚时的财产约定外,还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身后的财产按自己的意愿提前安排,避免不必要的家庭争端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