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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爷爷财产,只因2个月内未表示,被视为放弃继承--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9-0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小王最近很郁闷,明明爷爷过世前给自己写了“遗嘱”,财产都给自己,现在却因为自己2个月之内没有表示“什么接受遗赠”,就被视为放弃继承了。那么多的财产自己又不傻怎么会放弃继承呢?可是结果就是如此。

回到半年前,小王的爷爷老王感觉自己身体每况愈下,又常听到街坊邻居过世后子女、亲戚因为遗产争得不可开交,虽然自己曾多次嘱咐子女、晚辈以后财产全归长子长孙小王一人,其他人一分都不能拿,但是为了稳妥起见,还是给小王写了一篇遗嘱,将自己名下的3套房产以及上百万的财产都留给了小王。

那么小王为什么没有按照“遗嘱”继承全部财产?“2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是什么意思”?

因为不论是老王、小王还是大多数老百姓都存在一个常识性的误区,那就是孙子应该属于继承人。

然而《继承法》当中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孙子并不在其中,所以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而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遗赠才是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所以老王写给小王的“遗嘱”实际上是遗赠。

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小王在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遗赠就自然视为放弃受遗赠,无法继承老王遗产,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