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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咋离?--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2-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国结婚率为7.2‰,创下2013年以来的最低。同时,2018年全国离婚率达到了38%,接近四成,这一惊人的数据,令社会学家惊叹:“中国家庭在飞速崩溃,中国婚姻在火速终结”。单身人口超2亿。无疑,这是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数据。按四舍五入算的话,每十对夫妻,就有四对离婚的。

但现实情况往往夫妻双方不会痛快离婚的,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又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有二种方式,一种是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商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否则,不能通过协商登记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准离婚。即使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若被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诉讼离婚中的争议焦点

1.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属于夫妻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购房,购房合同与房产证上均有夫妻的名字,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子女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