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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期间被他人打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吗?--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5-0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问题]

张某在某园林公司从事绿化工作。一天,张某在绿化工地干活时,路人赵某酒后无故持棍棒将张某打成轻伤。赵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赵某家属向张某赔偿了部分损失。

园林公司对张某受伤有责任吗?张某还能主张什么赔偿吗?

[分析]

一、园林公司对张某的受伤没有过错,不存在直接赔偿责任。

园林公司正常安排张某的工作,无法预见到赵某对张某实施伤害行为,对于张某的受伤不存在过错,公司没有直接赔偿责任。

二、张某可以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

赵某无故将张某打伤,对张某的受伤存在过错,张某不存在过错,赵某对于张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赵某被提起公诉,张某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赵某赔偿全部损失。

三、张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张某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动时,被赵某打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在工作期间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同时张某不能存在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受伤害系赵某故意实施导致,张某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过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

此外,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不存在重叠适用的问题。即使张某获得了赵某应当承担的全部民事赔偿,张某仍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享受工伤待遇。

[相关法规]

《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