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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老人立遗嘱,必须做公证吗?--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5-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老王兢兢业业一辈子,积攒下不少家产,如今75岁的高龄,膝下子女有5个,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王,却因5个孩子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发生口角伤透了心,老王担心子女会在自己去世后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所以想写一份遗嘱,以备后患。

听邻居说,遗嘱是一定要公证的,不然可能会不被认可,老王为此很是困惑。

那么,问题来了,遗嘱一定是公证后的才能用么?

答案是否定的。

遗嘱有很多种,并不仅有公证遗嘱,每种遗嘱都具备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即使公证处不给老王提供公证遗嘱的服务,老王的自书遗嘱依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老王依然是可以通过自书遗嘱来表达自己遗愿的。不过呢,为了谨慎起见,可以考虑采用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更加清楚表达其遗嘱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