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法律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法律事

说法律事
想离不能离,孩子变筹码!2020婚姻法:离婚看感情,财产有规定--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8-1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离婚无非感情破裂、财产分割,想顺利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争取应得的财产,多了解法律知识。

但是“想离离不了,孩子被当成财产分割的筹码”是很多想离婚的夫妻面临的处境,究其原因是不了解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今天就来说说离婚到底该怎么离。

【离婚方式】

目前我国仅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签署离婚协议书领取离婚证。

准备材料:(1)结婚证;(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双方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由夫或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准备材料:(1)身份证、结婚证;(2)财产清单;(3)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4)起诉状;(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据。

【诉讼离婚判决的主要依据】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主要依据。

我国是一个婚姻自由的国家,包括结婚、离婚的自由,但是为了避免夫妻冲动离婚,对彼此造成伤害,所以诉讼离婚时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大多数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也是出于此种考虑。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基本原则】

1.原来是谁的,现在还是谁的

男女双方结婚并不会改变原有财产的归属,所以结婚前属于谁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婚内所得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夫妻婚内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关注东友,每天了解一个法律知识,万一有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