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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时少了一句话,父母的房子被前妻分走一半,如何评价此案?--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12-1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回顾】

老王最近被前妻起诉了,原因竟是要分割老王父母过世后留给老王的一套房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老王和前妻李女士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两人见面后互有好感于是很快就确定了关系。

由于两人都属于大龄单身青年(当时老王30岁,李女士29岁),再加上家里人催的急,于是相识不满半年的两个人仓促的办理了结婚登记。

由于婚前缺少了解,婚后各种问题慢慢地暴露出来,李女士在结婚前一直随父母生活,生活起居都由父母照顾,并且在家里一直备受宠爱,所以难免有些娇贵,而老王又有点大男子主义,往往一些小事由于两人的互不退让,事件就会不断升级导致争吵。

并且老王的父母在他婚后2年内因病相继过世,父母的离世给老王带来了极大的打击,在那段老王最压抑的日子,妻子李女士也并没有给予他家的温馨。

这也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老王最终选择和妻子离婚。

离婚后,接连受到打击的老王消沉了一段时间,但是时间最终抹平了伤痕,恢复过来的老王决定先将父母的遗产给继承了,老王父母的大部分积蓄在老王结婚时都已经搭了进去,剩下的也就是一套房子,于是老王将房产办理了继承过户。

可谁想到房子还没过户1年,自己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因继承时少了一句话,父母的房子被前妻分走一半,如何评价此案?

【事件分析】

对于该事件多数人可能会有2个疑问,1.老王父母留给老王的房子,李女士能否分割?2.老王和李女士在离婚时就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还能再次要求分割父母留给老王的房子?

1.老王父母留给老王的房子,李女士能否分割?

这也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老王最终选择和妻子离婚。老王和李女士离婚是在老王的父母过世后,所以老王父母过世时,两人仍属于夫妻关系。

所以我们可以通过两个方面考虑,李女士能否分割这套房子。

(1)老王父母留给老王的房子,李女士能否继承

由于老王的父母并未留下遗嘱,所以这套房子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而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并不包括儿媳,所以李女士是无权继承这套房产的。

(2)老王父母留给老王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有着明确规定,需要看遗嘱或赠与合同当中是否确定“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而老王的父母并未留下遗嘱,所以该套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李女士有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老王和李女士在离婚时就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还能再次要求分割父母留给老王的房子?

在老王和李女士离婚时虽然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是对于该处房产老王只是拥有继承权,并未实际办理继承过户不属于老王的财产,所以李女士不能要求分割。

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3.如何避免自己的遗产被儿媳、女婿分割?

根据上述《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以想要避免自己的遗产被儿媳、女婿分割,我们需要在订立遗嘱时加上一句话:“遗产由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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