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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隐瞒已婚身份,被迫成为“小三”,该怎么办?--李耀飞
发布时间: 2020-12-2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第三者,或者被第三者插足婚姻,那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怎么利用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呢?

【在生活中发现跟自己热恋对象已经结婚】

如果在生活中发现跟自己热恋对象已经结婚,交往期间对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自己被迫成为第三者的情况下应该怎么维权:

1.如果对方隐瞒自己的婚姻事实与自己进行交往可以以侵犯自己的人格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是女方,而且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可以要求相关费用;

2.如果对方以夫妻名义与自己同居生活,可能涉嫌过程重婚罪;

3.如果交往过程中对方骗取自己的财物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发现自己的婚姻生活被第三者插足】

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生活被第三者插足,应该怎么维权呢?

“婚姻中的第三者”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而故意导致他人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一方和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对于道德层面的惩罚,我们不过多叙述。从法律层面来说,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让对方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党纪行政处分仅适用于特定身份的人,例如出轨方或者第三者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体制内单位上班,公众对其寄予了较高的道德期望,婚内出轨的行为将受到公众的严厉指责,甚至会受到单位的行政处分。

2.追究对方民事赔偿责任。在一些第三者行为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女方还可以向第三者提起侵权之诉。即如果一方曾经给第三者购买过大额财物,配偶提供足够的证据,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该大额财物,使第三者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在此我们也把它定义为处罚。

3.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出轨方及第三者触犯重婚罪的情况。配偶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出轨方及第三者承担重婚罪的法律后果。一旦婚外情双方当事人被认定犯有重婚罪时,可能面临着“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另外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发现一方存在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关系中各自的付出,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对婚姻破裂的消极影响,对无过错方酌情予以照顾,平衡双方利益,以裁判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最后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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