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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拖欠两年物业费被强制执行,物业服务差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4-3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业主嫌弃物业服务差光收钱不干活;物业抱怨业主难伺候光干活不给钱,物业纠纷每年也呈上升趋势。

可在司法实践当中,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纠纷,最后吃亏的往往都是业主,原因在于业主大多凭借自己的主管意识认为物业服务差,而并没有客观的证据。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王先生所在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8元/平方米/月。

合同签订后,某物业公司正式入驻该小区,最开始的一年,物业的服务还算认真、负责,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业服务质量越来越差,小区环境脏乱差,物业清扫不及时;楼道及楼外堆放各种杂物;绿化被侵占,违停严重;小区里到处是业主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小区里越来越多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的方式进行“抗争”,王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员,虽然物业曾经通知已经起诉到法院,希望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尽快补交物业费,可大多数业主对此并不在意,甚至就连法院的传票都视而不见。

可就在不久前,王先生和其他多位业主都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尽快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判决确定的义务。

【事件分析】

其实像王先生所在小区遇到的事情,大多数小区都曾经遇到或是现在仍有这种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冷静处理,而非一刀切的拒交物业费的。

物业纠纷的处理方法:

1.确定是否属于物业服务范畴的事情

其实很多时候物业纠纷发生的原因在于,业主对于物业服务的不了解,有很大一部分业主有一个错误的概念:只要在小区里出了任何事情,物业公司都应负责。

然而实际上,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早已对物业公司需要提供的服务进行了约定,超出服务范围内的事情,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处理的。

例如:楼道及楼外堆放各种杂物,物业公司并没有执法权,只能与业主进行协商、沟通,不能进行强制管理。

2.大部分的物业纠纷都可以沟通解决,前提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

其实目前我们发生的大部分物业纠纷都可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从而避免矛盾激化,但作为业主我们首先需要内部确定事情的处理方法,之后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否则每位业主都有自己的想法,物业公司的服务很难做到让每一位业主都满意。

3.具体服务具体处理,不能混为一谈

物业服务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其中包括:小区清洁、小区维护、小区安保、车辆管理等等服务,在发现物业公司某项服务不到位、未达标准的情况,我们的处理办法应是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该项服务所对应的费用,而非一刀切式地拒交全部物业费。

毕竟物业公司维持运转也需要有收入,业主一刀切式地拒交全部物业费只能导致物业资金紧张,之前达标的服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引发恶性循环。

4.注意证据的收集,业主以为≠客观证据

在司法实践当中,总是能够看到业主在开庭时“侃侃而谈”,细数物业公司的几大罪状,但当法院要求业主提供相应证据时往往语塞,所以在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后,我们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并且物业服务管理具有多面性、连续性的服务特点,1、2张照片、视频很难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需要有连续的证据作为支持。

【总结】

其实最后说回来,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并不是敌人,可以抽象的理解为主人和管家的关系,主人由于工作繁忙聘请管家帮忙打理家庭,管家收钱办事替主人分忧解难,互利共赢才是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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