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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相继过世,子女几人如何继承父母房产?谁该多分谁又该少分?--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5-2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多数父母辛劳一辈子可能也只留下一套房,但子女却不止一人,兄弟姐妹几人该怎么分?每人又该分多少?是很多家庭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实际问题。

在电视上、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听到一家的兄弟姐妹几人,由于父母的房产吵得不可开交,从前的亲兄弟大打出手、亲姐妹形同陌路,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从此变得支离破碎,其实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只有两个——人性的贪婪法律知识的缺乏

【房产继承流程】

1.确定遗产范围

这一步往往是很多家庭都会忽略的重要流程,因为父母房产多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各占1/2的房产份额,当父母一方过世时,只有属于过世一方的1/2房产份额属于遗产,另一半仍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在继承房产时,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定遗产范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注意:

父母相继过世也不能看作一个整体,因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应按照死亡的先后顺序完成房产继承流程。

2.确定继承方式

目前我国继承方式有两种:(1)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

区别在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注意:

遗嘱继承其中包括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简单地理解为,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遗赠协议是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确定继承人

之后就是确定房产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父母、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

不同于遗嘱,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确定继承份额

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份额,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所以其实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们继承父母的房产份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均等的,并不存在有些儿子说的“女儿嫁出去就不能再继承娘家财产”的情况,并且女儿和儿子拥有的继承权是相同的。

注意:

多分或少分房产主要看是否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赡养义务并不仅仅指养老金的给付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以及精神上的关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结语】

房产继承本就是一个家庭的“家事”,如果兄弟姐妹之间能够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当需要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家庭间的矛盾时,无论是谁最终继承了更多的房产,也将失去更加珍贵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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