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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领导不批,无奈之下旷工却被公司开除,这事你怎么看?--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6-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工作时间赶上家中有事,请假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但如果领导不批怎么办?想必大多数人纠结过后都会选择“旷工”一天处理家事,毕竟工作丢了还能再找,家里的事可能一个处理不好就是大问题。

但“旷工”之后面临的往往就是领导的“秋后算账”,今天就和大家说一件员工请假未获批准,无奈旷工被辞退的事情,大家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事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2016年12月25日,钟某由于岳父被下病危通知书需要及时办理转院手续,提前一天在公司微信群中向领导盛某某请假。两人在公司微信群中对话如下:

钟某:@盛某某,“领导,我明天上午有点事要办,上午请假半天,望批准!”。

盛某某:“不行,工作上人手不足”。

钟某:@盛某某,“事情紧急,实在没有办法,还望批准!”

盛某某:“好多人都在休公休假”,@钟某“就是不行”。

无奈之下钟某只好选择旷工将岳父安置妥当,并于12月26日再次在公司微信群中请假,两人对话如下:

钟某:@盛某某,“领导,我今天帮我丈人转院,请假一天!望批准!”

盛某某:@钟某,“昨天已经不批准了”。@钟某,“无组织无纪律,成何体统”。

钟某:@盛某某,“事情紧急,我在没办法”。

2016年12月27日,钟某回到公司上班并向领导补假,再次遭到盛某某拒绝后,钟某恼羞成怒对盛某某破口大骂。

次日,公司决定开除钟某,理由是2016年12月26日其无故旷工一天,并在12月27日多次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对同事进行辱骂、威胁和恐吓,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事件分析】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

钟某在请假未予批准的情况下不来上班属于旷工,且次日未对公司领导承认错误,反而与领导发生争吵,并对领导还有辱骂等恶劣行为。

钟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公司依据其规章制度解除与钟某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法院二审判决认为:

纵观本案,钟某请假,事出有因,其配偶为独女,其为家中唯一壮丁,护送病情危急的岳父转院,无可厚非,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除合理安排工作外,亦应对员工的具体困难存有怜悯之心,若如钟某此情,再不准假,则事假制度也无设立之必要。

鉴于本案中,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尽普通善良人之义务,对于员工准假过于严苛在先,致本案纷争,而钟某之行为不当在后,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中存有过错,未能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理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赔偿金。

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钟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39,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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