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法律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法律事

说法律事
妻子出轨男“闺蜜”,丈夫索要赔偿竟遭起诉,这事你怎么看?--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2-03-0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回顾】

秦先生(化名)和妻子罗女士(化名)结婚七年,夫妻感情一直不错,但有一件事一直让秦先生如哏在喉,那就是妻子有一个无话不说的男“闺蜜”王先生(化名)。

虽然秦先生多次提出希望妻子和王先生保持距离,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再加上王先生平时表现的gay里gay气,和罗女士聊得也多是护肤、化妆品之类的女性话题,秦先生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前段时间,秦先生需要出差谈一笔生意,本来计划着客户比较难缠至少也要3天时间才能搞定,可没想客户对之前的合作十分满意,只用了不到1天时间就签好了合同。

想着第二天就是元旦,秦先生叮嘱同事招待好客户后,当晚就飞回了家。

回到家看到门口放着的男士皮鞋,秦先生就知道妻子的“好闺蜜”又上门了,但是让秦先生不敢相信的是两人竟然不着寸缕的睡在了自己的卧室里,地上还放着不少空酒瓶。

眼前的一幕让秦先生出离了愤怒,揪起王先生就是一通拳打脚踢,发泄过后看着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王先生,秦先生质问该怎么办?

被暴打了一顿的王先生也是清醒了过来,看着眼前的一幕十分后悔,只好解释是罗女士邀请自己到家中跨年,两人当时喝了不少酒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断片的,至于两人什么时候发生的关系,王先生更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听完这番话秦先生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就表示自己要报警告王先生强奸,听到报警王先生也是急了起来,表示自己愿意赔偿秦先生的损失。

最终,两人“协商”一致,王先生在3天之内凑齐20万元“补偿”给秦先生,否则秦先生就报警告其强奸。

直到此时,罗女士仍然坐在床上低头哭泣。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可能存在出入,仅供法律研讨)

【事件分析】

3天后王先生将东拼西凑来的20万“赔偿金”转给了秦先生,这20万不仅“掏空”了王先生的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让王先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本以为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但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气,自己明明是应邀到罗女士家中跨年,喝酒助兴也是罗女士提出来的,两人酒后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意外发生关系,也不能全赖在自己头上,现在白挨了一顿打不说,还赔出去20万。

最后,王先生索性破罐子破摔,选择了报警称自己被人敲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当中,秦某虽然属于“捉奸在床”,但其以报警强奸为由多次威胁王某,让其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秦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至于王某强奸一事也已被另案处理。

关注东友,每天了解一个法律知识,万一有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