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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到底该不该被取消?2022法律规定:改善服务服务要靠这4点
发布时间: 2022-05-0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为啥我买的房子还要物业管着?”

物业本是方便业主管理小区的机构,可近年来有关物业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光收钱不干事、态度蛮横像黑社会、不交物业费就停水断电等等,业主花钱不仅没有买来享受,还给自己请来个“大爷”

为此,部分业主提出“取消物业管理”由业主自己打理小区,然而,实现业主自治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相比于此,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更加靠谱,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如何通过4步改善物业服务。

【改善物业服务的4点】

1.成立业主委员会

有些小区物业“凌驾”于业主之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没有一个平等的渠道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并且每个业主之间又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就连业主的想法都很难统一,又如何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改善物业服务质量?

并且业主虽然是小区的主人,但为了方便物业公司协助管理小区,会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在没有业委会约束的情况下,这些权利也会在缺乏束缚的情况下不断“扩大”。

2.增加对于物业服务的了解

物业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是业主对于物业服务的了解过少,导致双方的认知不同从而产生纠纷,举个简单的例子:物业到底该干什么?业主的车在小区被划物业是否需要担责?这些事情并不一定在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之内,所以业主需要增加自己对于物业服务、自家小区物业的服务事项等事项的了解,才能更好的、更有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意见。

法律拓展:《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3.要求物业定期公示管理情况

业主不了解自家小区的服务、管理情况,也是造成物业纠纷的原因之一,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偷偷挣钱,物业表示自己入不敷出,双方反复扯皮也很难说服对方。

但是,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小区的管理、服务情况,以方便业主了解、熟悉,其中的内容包括不限于物业具体的服务事项、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公共部分的收益情况等。

法律拓展:《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4.要求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差,但物业表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了,上面已经说到《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对于物业服务的约定,所以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除此之外,对于约定不明确的项目,业主也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对物业服务进行变更。

【总结】

上述4步是在物业公司可以沟通,并且愿意通过改善服务质量来达到双赢的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不愿沟通、更不愿改善服务质量,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解聘现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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