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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遗嘱,房产由保姆继承,却遭子女起诉,这事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 2022-05-1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回顾】

刘大爷(化名)打拼了一辈子攒下三套房子,其中两套在两个儿子(下面简称大刘和小刘)结婚前分别过户给了大儿子和小儿子。

退休后,刘大爷和老伴儿一起住在剩下的老房子里安享晚年,可两年后老伴儿不幸被检测出了癌症,虽然老两口积极治疗但奈何癌症已经到了晚期,最终老伴儿还是过世了。

老人独居生活上难免会有些不方便,但搬去和儿子住又怕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无奈之下,刘大爷只好雇了个保姆小吴(化名)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

半年后的一天,刘大爷突发中风,虽然保姆小吴及时将其送往医院,经过抢救后没有了生命危险,但刘大爷的半边身子却近乎瘫痪,从此之后,生活起居只能完全由别人照顾。

出院前,刘大爷和大刘、小刘商量搬到两人家中生活,却被两个儿子以各种理由搪塞。

最后,刘大爷还是回到了自己的老房子住下,一住就是三年,这期间两个儿子也鲜少回家看望父亲,幸亏有保姆小吴的悉心照顾,刘大爷的身体开始有些好转,慢慢可以自己拄着拐杖在家里溜达。

不久后,传出老房子要拆迁的消息,刘大爷住的老房子虽然房龄比较长,但是地理位置相当不错就在县城的中心区域,拆迁肯定能拿到一大笔拆迁费,刘大爷想着拆迁后换个电梯房,这样自己也可以出去溜达溜达,不像现在想要下楼还要保姆小吴把自己背下去。

拆迁的消息还没传出多久,快有半年没见的两个儿子,前后脚回到家里看望刘大爷,目的自然是为了老房子的拆迁补偿。

看着眼里只有钱的两个儿子,刘大爷气得和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将他们赶了出去。

这一气让刘大爷的身体每况愈下直接病倒在床,可这期间大刘、小刘一次都没来看望,刘大爷也对自己这两个儿子死了心,索性写了份遗嘱将这套老房子留给了一直悉心照顾自己的保姆小吴,并告诉小吴自己走后这套房子就是她的了,也感谢她这么多年的照顾。

立下遗嘱不久后,刘大爷过世了。

【事件分析】

办理完刘大爷的后事,小吴拿着遗嘱想要继承老房子,却被大刘、小刘以遗嘱来路不明为由拒绝,小吴无奈之下只好将两人告上了法庭,可遗嘱虽然有效但法院却驳回了小吴的诉讼请求。

那么为什么遗嘱有效,小吴却败诉了呢?

其实原因就在于刘大爷留给小吴的“遗嘱”实际上是一份遗赠协议,因为小吴和刘大爷非亲非故,并不属于刘大爷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就叫做遗赠协议。

可能有人要问,遗嘱、遗赠协议有效不就行了,是啥有那么重要吗?

答案是重要,遗嘱和遗赠协议最重要的一个区别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没有放弃继承那么就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如果在应当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天内没有做出接受的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小吴就因为没有在刘大爷过世的第一时间表示自己接受继承,导致虽然能够确定遗赠协议是刘大爷亲自书写的,并且遗赠协议内容也是刘大爷的真实意思表达,但却视为小吴放弃了受遗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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