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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老赖”财产被迫终本执行?2022法律规定:5类财产需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5-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为什么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还是拿不回钱?”

大部分人对于强制执行有一个错误认知,认为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就能拿回借出去的钱,然而执行难是现在公认的司法难题,执行程序也并不像大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能否找到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是决定执行程序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然而现在大多数申请执行人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司法程序了解不足,经常导致“老赖”钻了法律的“空子”,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在执行立案后“老赖”需要主动报告的5类财产,以及拒不报告的严重后果。

【需要报告的5类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可能有些人会说“老赖”又不傻早就把财产转移了,但是“老赖”需要报告的不止当前的财产情况,还包括其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时,发生变动的财产情况,这其中就包括了:

(一)转让、出租财产的;

(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四)支出大额资金的;

(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在申请执行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除了提供财产线索外,还需要对被执行人提供的财产情况与自己所认知的情况进行比对,并及时向法院反应,避免出现被执行人瞒报、虚报等浑水摸鱼的情况。

如果“老赖”拒不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或者虚报、瞒报,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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