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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丨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哪个效力大?--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6-11-2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答:
      规章制度是企业对员工管理的依据,管理范围为多数员工的一般行为,是规范劳动权利义务的一般标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并且经一定程序告知了劳动者,劳动者应当遵守。

     劳动合同形成于劳动者与企业方,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也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特殊约定。从法律规定来看,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规章制度在定制时对劳资双方共商决定的要求较低,而在劳动合同事项上企业与员工的“共决”程度更高。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按照“特殊优于一般”的法律效力原则,就同一项权利义务而言,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高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