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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战涛律师出席朝阳律协、丰台律协共同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有效辩护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1-06-2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朝阳区律师协会与丰台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联合主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有效辩护”专题研讨会于丰台区中都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顺利召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有效辩护”专题研讨会,旨在讨论现有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为专业、有效的刑事辩护服务,助力刑事辩护律师顺利开展执业活动。

       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邢战涛律师、副主任王薇律师、副秘书长武维宇律师、委员潘利勇律师、丰台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研究会主任周雷律师、副主任周厚兴律师、副主任蔡庆江律师、北京市华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军律师以及北京市乾成律师事务所何智娟律师受邀参加并作主题发言。本次研讨会由丰台律协刑事法律业务研究会秘书长张德满律师主持。

       武维宇律师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权利主体应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律师依然可以进行无罪辩护。“骑墙式辩护”不仅能够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最终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是辩护律师行使辩护权利的应有之义。

       周厚兴律师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所起到的辩护作用,提出以下建议:第一,辩护律师需充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充分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充分协商最终的量刑建议,努力实现有效辩护;第二,赋予值班律师辩护人的身份,享受同等的辩护权利;第三,继续拓宽辩护律师的权利范围,进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何智娟律师以实际案例分享“认罪与不认罪同案犯之间的冲突”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公诉机关、审判机关分案处理,坚持在合并审理过程中实现有效辩护。

       王薇律师以“认罪认罚案件大数据”为基础,如:现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案件数量共有90余万件,以危害公共安全类(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侵害财产类(盗窃罪、诈骗罪)犯罪为主,大多数案件系轻罪,一审审结率为96.61%等多层次、多维度的数据现状来分析现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问题。

       蔡庆江律师强调值班律师在见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过程中要注重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强调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订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另外,与公诉机关协商量刑时,要掌握一定的主动,不能被动接受,以实现有效辩护。

       潘利勇律师以实际案例的分享,阐述现阶段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的窘境。坚持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以轻罪、重罪为区分,采用不同的辩护策略,从而最终实现有效辩护。

       王军律师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有效辩护的实现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主动同公诉人员、审判人员发挥协商量刑的效能,充分协商;二、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意见,要明示认罪认罚的含义、价值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保障其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邢战涛律师以“律师独立辩护与认罪认罚的关系”为主题,重点提出三个方面的观点:第一,律师独立辩护与认罪认罚的关系的核心问题在于律师在行使独立辩护的时候,应当慎重考量如何降低与公诉机关的对立,以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律师行使独立辩护应当注重执业风险,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签字确认;第三,律师履行辩护职能时应当注重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书面化沟通,以文字的方式向承办案件的公诉人员、审判人员沟通辩护意见。最后,邢战涛律师强调,所有刑辩律师都应当要保持初心,像克服曾经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一样,坚信现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未来必然也能够得到解决。

       周雷律师在总结时指出,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有效辩护,还需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使辩护律师充分行使其辩护权利。其独立辩护的法律意见需要征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同意,同时其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周雷律师强调,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过程中我们还需肩负使命,既要实现案件辩护目的,亦要加强理论研究,从而不断推动法治进步。

       本次专题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一百余名刑事律师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其中,与各位主讲律师展开互动。论坛尾声,现场发言环节参与律师各抒己见、精彩纷呈,研讨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文章转自: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