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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被执行,我可不可以要求参与分配案款?--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0-2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小张前段时间赢了一个官司,然后进入了执行阶段,但是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了,也没有找到可以执行的财产。这两天听说这个被执行人因为欠别人钱,在另一个法院也被执行了,而且那个法院查封到了这个被执行人的住房,据说法院已经拍卖完毕,就要给债主发案款了。小张想问问,他能不能向那个法院要求参与分配案款。

律师分析:

小张的官司已经审理终结,审判结果已经生效,并已进入了执行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像小张的这样情况,他可以向另案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案款。但是是否能够真的分到,还要看另一个债主对法院处置的房产有没有优先权,如担保抵押权等。如果另一个债主有抵押权,那处置房产的案款就要先分给人家,有剩余的情况下才能轮到小张;当然,如果另案债主没有任何优先权,那小张就可以要求按照债权的比例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