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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租购同权”能否解决子女就近入学?--徐晓峰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8-0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2017年6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文件中首次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租购同权”能否解决租户子女的当地入学呢?

一、“租购同权”大大降低外来人口本地入学门槛,协调了承租人子女就近享受教育资源的权益。
       众所周知,租房成本要大大低于购房成本,施行“租购同权”,让承租人的子女也能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对于广大的南漂北漂来说无疑是福音。在此之前,很多人因为工作在一地,而子女上学在另一地饱受相思和奔波之苦,“租购同权”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使这一问题得到大大的缓解和解决。

二、在教育资源稀缺的特大城市,“租购同权”的实施仍面临诸多考验。
       以北京为例,事实上,在此文件出台之前,北京市教委已经早将“租购同权”的概念纳入到了历年的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中,对于能够提供合格租赁手续的承租人,其子女可以享受就近入学的权利。但是由于教育资源相对紧张,在京承租房屋的子女要想入学,还必须翻过两座大山:

1、“六年一学位”导致的租赁难。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施行“一房一学区,六年一学位”的入学政策,在一个房子下,六年内只能允许一个适龄儿童入学。在此情形下,很多本地房东在进行房屋出租时,通常会考虑到自己家人的入学需求,故而只订立只可出租不可子女入学的协议;亦或者坐地起价,将入学资格折合成租房成本加入到房租之中,致使房租价格远远超出市价。

2、“本地优先录取”的入学风险。无论哪一个城市,入学必然都要以当地学生为优先考虑对象。在北京这样教育资源极度紧张的城市,这种现象更是尤其明显。每年甚至很多北京本地的小孩因为排队而无法进入所在房产指定的小学,而只能在房产所在的学区范围内的小学中随机分配。通过承租房屋获得入学资格的小孩自然更是排在这个队伍的尾端,因此可能就会面临有了资格但是无校接收的窘境。